关于东莞东风南方东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厚街日产东兴专营店购车纠纷 本人于2020年12月12日到厚街日产店谈有关购车事项,其中跟销售员陈某确认过本人若是购车贷款申请的审核不通过可以退款。于2020年12月21号我的购车贷款合同未通过,后销售员提出让我妻子担保,我于2020年12月23号忽悠我妻子做了人脸识别并通过了金融审核。然2020年12月30号通知购车贷款合同做错了导致以下事项:
1)我订的是轩逸经典豪华版,4S店把购车贷款合同做成了2021款十四代轩逸1.6XL悦享版CVT。而4S店认为这是一个小问题,合同做错自己改下就好,并通知我在第一次购车贷款合同审核通过(就是做错的合同)并未取消的情况下再次做人脸识别。出于谨慎性,本人一开始未同意再次人脸识别,4S店自己工作的出现问题不检讨自身问题及责任,而是以我妻子不配合做人脸识别为由拒不处理本人购车事项。
2)2021年01月05号,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再次打电话致我妻子取消了购车贷款合同。首先我妻子从头到尾都没有出面参与此次购车过程,4S店也并未与我妻子本人确认过购车贷款相关事项。另我妻子是否配合与此次合同的权利义务并没有关系,4S店却以我妻子不配合的名义不处理此次纠纷,其次 ,4S店李某提出以全款购车,若全款不行,可以用其他金融公司贷款(隐含为高利贷)或者提出诉讼。4S店无法以我的名义做正常流程的购车贷款合同就以此无赖的态度耗着,本人于2020年12月12日交付定金5000.00元及2020年12月16日交付首付款42480.00元,共计47480.00元,4S店既不退款也不让本人正常提车。
3)我妻子在家带孩子并未工作且不愿意做共贷,我妻子也给4S店发微信表示过她不做共贷不管此次购车事项,4S店人员知晓此情况,但为了自己的销售业绩不顾客户其实际情况、忽悠客户购车以及用一些手段让金融公司通过了以我妻子名义做的购车贷款合同(第一次的贷款合同),造成了以上所有纠纷。其手段如下:发微信:”刁某在(广东华税智能消防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上班,上班一年左右,每个月工资收入4500,做文员,公司规模60人,买车是自己出门代步用“等等让我们欺骗金融公司我妻子在上班,有收入来通过购车贷款合同的审核等。
4)我于2020年12月31号,去4S店协商贷款合同做错后续事项,4S店在无法提供正常流程本人的购车贷款合同的情况下表示要么全款提车,要么赔付车身价30%的违约金;其店有什么理由提出让我赔付违约,如此法治社会,居然还出现黑店行为。
5)因4S店无法提供本人正常流程下的购车贷款合同,至使定购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根据相关相关规定及定金罚则,4S店理应退首付款及定金并赔偿损失。
6)以上足以说明东莞东风南方东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厚街日产东兴专营店存在严重不合理的公司流程及处理问题不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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